吕梁煤监分局“利剑行动”持续发酵打非治违成效明显2017-02-09 10:49来源: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浏览数:37次
按照“利剑行动”实施方案统一安排部署,吕梁煤监分局针对煤矿安全突击监察范围进一步扩大,监察执法行政处罚震慑作用显现,维护安全稳定,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的高压态势在吕梁辖区已经形成。 一是完善方案,不打无准备的仗。国家总局对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提出“八查”要求,山西煤监局结合实际制定“十六查”细则,分局针对不同矿井可能存在的隐患,因矿制宜制定监察执法方案,提前统筹,有的放矢。 二是统一行动,执法力量重组分配。分局除必要的值班人员、留守人员外,全体监察员全部深入基层开展监察执法,同时根据专业特长,选派业务能力突出的年轻干部分别担任3个小组组长,随机抽取小组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行动。 三是以上率下,领导带头入井监察。局领导分属每个行动小组,以上率下到矿必入井监察,敢于动真碰硬。提高监察执法力度的同时开展执法监督工作,确保公正执法、廉洁执法。 四是突击监察,煤矿企业“措手不及”。利剑行动期间,所有突击监察矿井均按四不两直进行,不到招呼,不提前告知,让存在非法违法行为、心存侥幸、弄虚作假的矿井“措手不及”。春节期间,对辖区内的5座国有重点煤矿开展了应急值守和带班下井突击监察。 五是明确重点,分工明确各司其职。“利剑行动”期间,每组监察员按照职责分工,分路开展监察,一路直奔井口查入井记录、查出入井人员名单、查领导带班下井情况;一路直奔矿调度室,查原始台账、查监测监控、查人员定位;一路直奔更衣室开展入井监察,确保井下和井上情况一致。 六是严肃处理,通报约谈一体化。对监察执法中存在隐患的矿井严肃处理,并要求煤炭管理部门对存在隐患进行监督落实,下达执法文书同时下达监察执法建议书,对一个区域范围内的矿井下达处理结果的通报,扩大监察的影响和震慑作用,煤矿谈煤监“色变”。 2017年以来共检查38矿次,查处一般隐患88条,对辖区内全部长期停产停建矿井进行现场监察,共下达执法文书93份,给地方政府煤矿主管部门和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下达建议书5份,责令停止作业5处,责令停止建设1处,对12矿井进行了行政处罚。对柳林县人民政府、石楼县人民政府、交口县人民政府和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分别下达了监察通报,打非治违成效明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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